佛遗教经 第 2 / 19 页

佛遗教经 - 第2页
得贩卖贸易、安置田宅、畜养人民、奴婢、畜生。一切种植及诸财宝,皆当远离,如被火坑。不得斩伐草木、垦土掘地、合和汤药、占相吉凶、仰观星宿,推步盈虚、历数算计,皆所不应。节身时食,清净自活。不得参预世事、通致使命,咒术仙药、结好贵人、亲厚媟嫚,皆不应作。当自端心,正念求度。不得包藏瑕疵、显异惑众。于四供养,知量

佛遗教经

作者:王羲之 朝代:晋 书体:楷书 页数:19页 浏览: 单字:48个
×
放大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