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楷南华真经 第 13 / 62 页

小楷南华真经 - 第13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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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(者),至矣,尽矣,不可以加矣!其次以为有物矣,(而未)始有封也。其次以为有封焉,而未始有是非也。是非之彰也,道之所以亏也。道之所以亏,爱之所以成。果且有成与亏乎哉?果且无成(与亏)乎哉?有成与亏,故昭氏之鼓琴也;无成与亏,故昭氏之不鼓琴(也)。昭文之鼓琴也,师旷之枝策也,惠子之据梧也,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,故载之末年。惟其好之也,以异于彼,其好之也,欲以明之。彼非所明而明之,故以坚(白之昧)终。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,终身无成。若是而(可)谓成乎,虽我亦成也;若是而不可谓成乎,物与我无成也。是故滑疑之耀,圣人之所图也。为是不用而寓诸庸,此之谓“以明”。今且有言于此,不知其与是䫫乎?

小楷南华真经

作者:王宠 朝代:明 书体:楷书 页数:62页 浏览: 单字:48个

小楷南华真经 - 单字欣赏 (共48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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