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香楼法帖-卷五 第 14 / 43 页

天香楼法帖-卷五 - 第14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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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至性,非吾可得,谢也。留杭,卒岁已是变局,若又暂渡复来人又必疑吾后不更归矣,又且交际荒忽之态,恐又有别端,窥揣不如径守前说以奉。母亲命一面完试事,一面扫除新舍,过正月十日选吉斋归入宅,声言于众,未为不光明也,为更妥。便此二承。母亲再四熟筹又迁其说如此。吾昨有字到。刘念翁直明此意,大都云在众论

天香楼法帖-卷五

作者:王望霖 朝代:清 书体: 页数:43页 浏览: 单字:48个

天香楼法帖-卷五 - 单字欣赏 (共48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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