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香楼法帖-卷三 第 39 / 47 页

天香楼法帖-卷三 - 第39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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麾(纳)使小子跼蹐无地意者,不能无谴乎。执事狷介,虽出素性,然通财之义,亦朋友,当然戋(戋)之微,固非隆师之礼。若欲使小子计日论直,如待佣工,则小子虽至不才,必不敢也。堇此专人再奉。幸体念鄙意,在小子虽不成享,在执事未为伤廉,即赐叱留,万感(万感),无重小子之遇也。余俟病愈面谢,请罪不悉。侍生王谷祥顿首再拜洞泾先生尊契长函丈。

天香楼法帖-卷三

作者:王望霖 朝代:清 书体: 页数:47页 浏览: 单字:48个

天香楼法帖-卷三 - 单字欣赏 (共48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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