绛帖-新绛帖-卷四-王羲之书 第 19 / 24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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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,苟君臣同符,斯大业定矣。于斯时也,乐生之志,千载一遇也,亦将行千载一隆之道,岂其局迹当时,止于兼并而已哉,夫兼并者非乐生之所屑,强燕而废道,又非乐生之所求也。不屑苟得则心无近事,不求小成,斯意兼天下者也。则举齐之事,所以运其机而动四海也,夫讨齐以明燕主之义,此兵不兴于为利矣。围城而害不加于百姓,此仁心着于遐迩矣,举国不谋其功,除暴不以威力,此至德

绛帖-新绛帖-卷四-王羲之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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