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书孝经 第 12 / 19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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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。此大乱之道也。”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:“教民礼亲爱,莫善于孝;教民礼顺,莫善于弟;移风易俗,莫善于乐;安上治民,莫善于礼。礼者,敬而已矣。故敬其父则子悦,敬其兄则弟悦,敬其君则臣悦,敬一人则千万人悦。所敬者寡,而悦者众。此之谓要道也。”

草书孝经

作者:贺知章 朝代:唐 书体:草书 页数:19页 浏览: 单字:48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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