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凌汉神道碑-卷五

作者:何绍基 朝代:清 书体:楷书 页数:24页 浏览:562 单字:48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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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服之人于情亦有未安,应请核准通行是时又特命公偕督臣程祖洛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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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山阴会稽绅幕书役勾结舞弊一案,研究月余定谳拟在籍臬司李沄褫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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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犯军流有差。帝嘉明允十三年春调补吏部右侍郎兼管顺天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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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尹事务。命即来京供职时岁试未终也。公益靖共尔位和而不同如吏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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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议捐赈鼓励章程,有各衙门候补人员准捐银尽先补用一条已具稿矣。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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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:尽先可捐则正途之缺,转可为捐班所有,而正途亦非挟赀不得于官方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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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所伤实多,同人以为然。原议乃寝时浚九门护城河以工代赈数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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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问工竣如何资送公奏附近京城之民,无庸资送其隶外州县及外省者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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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散工日给盘川钱二百文,再给印票一张,注明制钱五百文,回本籍衙门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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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贫民归有余资散归必速奉。旨允行调补户部左侍郎兼署右侍郎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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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钱法堂事务再调吏部右侍郎仍署户部右侍郎时,湖广总督讷尔经额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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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苗疆屯防变通章程。命户部议奏同官因系湖南事情专属公具稿乃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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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旧章体察现在情形逐条筹覆准驳相半,总归于遴选廉能代谋生计同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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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服不易其一字,十四年升都察院左都御史,仍兼顺天府尹事赐紫禁城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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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进工部尚书,仍兼署左都御史奉命查勘明陵充。经筵讲官十五年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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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试副总裁教习庶吉士。十六年奏永杜回漕锢弊饬查顺天各属大小水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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缋图筹缉,始奏定水次铺户存贮粗米不得过十石之例,叠署吏部尚书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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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吏部因京察一等人员有先,由御史改官者,已议驳矣。公以不胜御史非不